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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來不曾對特定的某個人如此的討厭過,也從來不曾對任何ㄧ件事如此的反感及憤怒。

自從發生四川的大地震後,每天新聞畫面都是不斷的傳送關於災情的消息,許多人及許多單位投入了人力或財力,希望能將災害減到最低,能盡快重建當地,其實這本來是ㄧ件好事,甚至可以說是ㄧ件美事,但我不懂的是,為什麼有人可以用如此拙劣的方式?
話說公司的某位高級主管,某天突發奇想,認為公司的每一個人都應該發揮人飢己飢的精神,認為每個員工都應該把ㄧ日所得捐出來,但不知道是否包括他自己。然後呢,他竟然要求財務部直接從下個月的薪水中扣除。真不知道他哪裡來的想法,認為他有被賦予這種權力,可以用這種方式扣員工薪水。後來人事主管阻止了這件事,因為不合法所以就改用另一種方式,講得好聽,說是目標是捐助全公司員工的一日所得,殊不知因為他拙劣又霸道的作法,導致多數人的反感,以至於很少有員工願意透過這樣的方式捐款,至少我就是這樣。但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,今天主管開完會回來後,就宣佈:每個人都要捐ㄧ日所得,如果當初捐的要補捐,當初捐款金額低於一日所得的,要補足ㄧ日所得。試問這到底是哪門子的捐款?當初說好聽是自由樂捐,但其實每個人都要去自己主管那裡呈報捐了多少善款,自由的意義何在?樂捐的意義又何在?他憑什麼用這樣強迫且惡劣的方式,要每個員工配合他的善心?如果他真的很有愛心,不該是為善不欲人知嗎?或是他代表公司員工自掏腰包捐款呀?為什麼事強迫每個人都一定要順從他去做這件事?
為此,我從來沒有對捐款這件事如此強烈的排斥過,因為他以及他的作法,我感到非常的反感,甚至對這種假愛心感到不屑及虛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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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rolTs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